外傭膳食

[外傭膳食學問] 僱主食物津貼點樣安排?

「外傭食咩好?」如外傭想飲咖啡、奶茶或吃零食僱主應否提供?  聽起來是小事,但其實是許多香港家庭每天都要面對的實際問題。有的家庭喜歡與外傭一起吃飯,有的外傭有宗教或飲食習慣,也有的僱主選擇支付膳食津貼,讓外傭自己安排。

這篇博客會由香港的法定要求講起,再分享僱主如何處理有機食物、挑食、宗教飲食等常見情況,幫僱主建立一個公平、舒服、不會因「食飯」而產生矛盾的家居安排。

一、僱主必須知道:外傭免費膳食或膳食津貼

根據香港《標準僱傭合約》(ID 407),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或支付膳食津貼代替。

現時請外傭的膳食津貼為每月不少於HK$1,236,適用於2026-2027沒有提供免費膳食的情況。 這筆津貼是額外支付,不可包含在外傭工資內,也不可從工資中扣除。

安排內容適合情況
提供免費膳食僱主提供足夠及合適的日常膳食,包括休息日及假期在家的餐食家庭習慣一起吃飯,或希望統一採購
支付膳食津貼每月支付至少HK$1,236,讓外傭自行購買食物外傭有特別飲食需要,或家庭飲食習慣差異較大

💡 重要提醒:即使外傭負責煮飯,也不代表「她煮俾你食,就等於已解決她的膳食」。僱主仍須確保她有足夠、免費及合適的食物。

二、為外傭提供膳食時,僱主怎樣才算合理?

法律沒有詳細列明必須提供哪些食物,但膳食應該足夠、免費,並適合外傭日常食用。 實際上,最常見亦最簡單的做法,是讓外傭與家庭一起吃飯,或為她準備類似的餐食。

你可以留意以下原則:

  • 分量足夠:不是「食剩咩就食咩」,而是有足夠飯、菜、蛋白質和湯水。有僱處曾經每天隻提供湯渣及外傭吃,不是不可以,但結果外傭辭職得不償失。
  • 餐餐有得食:包括休息日、公眾假期及外傭留在家中的日子。
  • 尊重基本飲食需要:例如外傭不吃豬肉、需要清真食物、素食或對某些食物敏感,應盡量安排替代食物
  • 避免只提供零食或即食麵:偶爾可以,但不應成為日常正餐。
  • 外出用膳也要安排:如一家人外出吃飯,應為外傭安排餐食,或事先溝通如何處理。

三、有趣情境一:外傭要求食有機菜,點算?

有僱主曾遇到這個情況:外傭說:「我以前僱主都係買有機食物(Organic Food),可唔可以繼續?」

首先,不用立即覺得被「獅子大開口」。如果外傭第一份工就遇到只吃有機食物的僱主他們並不知道一般家庭的運作,僱主應該在面試的時候讓外傭知道不同家庭有不同的習慣,看看姐姐的反應。

四、有趣情境二:外傭「只食海鮮」,面試時點篩選?

有些外傭可能會說:「我唔食牛肉、唔食豬肉,只能食海鮮。」如果她幾乎只接受海鮮,僱主便要小心,因為這可能影響日常採購成本、煮食安排,甚至家庭飲食習慣。

面試時可這樣問

不要只問「你有冇特別唔食嘅嘢?」,可以更具體地問:

  • 你平時最常食什麼早餐、午餐和晚餐?
  • 你有没有食物敏感、宗教飲食限制,或完全唔食嘅食物?
  • 你會唔會自己買額外食物?大約每星期會花幾多?
  • 如果晚上吃不完剩下來的食物,隔天你會吃嗎?

僱主留意這些訊號

  • 合理情況:不吃豬肉、素食、對海鮮敏感、需要清真飲食——這些通常可以透過溝通和替代食物處理
  • 需要留意的情況:只願意吃某幾種昂貴食物、拒絕大部分家常菜、期望僱主每天提供特定食材,或對「自己額外購買」有強烈抗拒。
  • 較好的態度:願意吃家常菜、願意自己補充喜歡的食物、能清楚說明飲食需要,而不是把所有飲食責任都放在僱主身上。

💡 小結:面試時談飲食,不是挑剔,而是避免入職後因為「食飯」產生不滿。飲食習慣愈早講清楚,合作愈順利。

五、其他常見飲食情況與處理方法

1. 外傭是穆斯林,不吃豬肉

這是常見且應尊重的飲食需要。僱主可提供雞、魚、蛋、蔬菜、豆類等替代食物,或讓她自行準備部分餐食。如家庭經常煮含豬肉的菜式,可考慮使用獨立鍋具、餐具,或選擇支付膳食津貼。gma

2. 外傭想自己煮

如外傭希望煮自己家鄉菜,這通常是好事,能讓她更適應香港生活。僱主可提供基本廚具、米、油、鹽等,或與她協調哪些食材由僱主提供、哪些由她自己購買。否則就提供食物津貼$1236否則有食物成本誤解。

3. 外傭想與小朋友一起吃

如外傭負責餵小朋友,與小朋友一起進食有時能鼓勵孩子吃飯。但應事先說明:她仍須有自己的正餐,不能只吃小朋友剩下的食物

4. 外傭喜歡零食、奶茶或咖啡

這些屬個人喜好,僱主沒有義務長期提供。如外傭想飲咖啡、奶茶或吃零食,可建議她自行購買;家庭如願意分享,則屬額外心意,而不是責任。

六、清楚劃分:屋企哪些食物可以食?

除了安排外傭的日常膳食,僱主也應清楚告訴她:家中哪些食物是供她食用的,哪些是留給家人或特別用途的。 例如,雪櫃內的急凍大蝦、和牛、貴價海鮮、小朋友的奶粉或零食,未必是外傭可以隨意取用的食物。

曾經有僱主發現,外傭把雪櫃內的貴價大蝦煮來吃,因為她以為「屋企嘅嘢都可以食」。這種情況往往不是故意,而是雙方從未講清楚。僱主可以在入職時簡單說明,例如:「雪櫃下層嘅菜、蛋同白飯你可以用;急凍海鮮、貴價食材同小朋友嘅食物,請先問我。」一條簡單規則,就能避免誤會,也讓外傭更安心。

FAQ

問1:僱主可以每個月支付HK$1,236膳食津貼,而不用提供食物嗎?
可以。如僱主選擇不提供免費膳食,便須在合約中訂明,並每月支付不少於HK$1,236的膳食津貼。 這筆津貼須額外支付,不可從工資扣除。

問2:外傭要求有機食物,僱主必須答應嗎?
不必。僱主的責任是提供免費膳食或支付法定膳食津貼;有機食物屬個人偏好,可由外傭自行購買,或由僱主視乎預算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問3:外傭只願意食海鮮,應該請她嗎?
不一定不能請,但應在面試時深入了解她的日常飲食習慣、可接受的食物範圍,以及她是否願意自行購買額外食物。如她的要求會明顯增加家庭開支或影響日常煮食,便要小心考慮是否合適。

問4:可以把膳食津貼計入外傭工資嗎?
不可以。膳食津貼是獨立於最低允許工資的額外款項,不可用來抵銷工資。

結語

當「食飯」不再是日常磨擦的來源,外傭會更安心工作,家庭也會更輕鬆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