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与外佣终止雇佣合约,无论原因是什么,雇主都必须跟从法定程序,否则有机会触犯法例或衍生劳资纠纷。以下为你整理解雇外佣的完整须知,涵盖通知期选择、赔偿计算、通知部门及常见问题,助你合法、稳妥地处理。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条款,提早解约须提供一个月书面通知,或向对方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雇主主动解约与外佣主动辞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各有不同,如有疑问应向劳工处查询。
一、应该一个月通知期还是即时解雇?
这是雇主最常面对的抉择,两者的适用情况和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情况一:一个月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一般情况)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第10条,雇主或外佣均可给予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金作为代通知金,以终止合约。这是一般情况下的终止合约方式。
适用场景举例:
- 雇主决定移民
- 家庭财政状况无法继续聘用外佣
- 外佣工作表现未符预期(但未达严重过失程度)
- 雇主与外佣无法和睦相处
⚠️重要提醒: 即使以一个月通知期终止合约,原因亦须合理。以下情况不能作为解雇理由,否则可能被视为不合理解雇,外佣有权提出申索:
- 外佣已发出怀孕通知
- 外佣正处于有薪病假期间
- 外佣在工伤休养期间
- 外佣因参与职工会或执法程序提供证据
情况二:即时解雇(无须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若外佣犯下严重过失,雇主可无须给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即时解雇。这是严重的纪律处分,适用情况包括:
- 故意不服从雇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 行为不当(如借钱导致财务公司滋扰雇主家庭)
- 犯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如偷窃、伪造文件)
- 惯常疏忽职责(经多次警告仍不改善)
雇主须注意: 即时解雇只有在外佣犯了非常严重的过失,或经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况下才适用。若外佣认为被无理解雇,有权向法庭提出补偿申索,由法庭裁决解雇理据是否充分,雇主宜保留相关证据。
二、外佣提早解约完整程序
第一步:填好终止雇佣合约通知书并通知入境事务处
决定终止外佣雇佣合约后,雇主及外佣双方均须于合约终止日期起计的7天内各自通知入境事务处。
网上通知(最简易)
可直接登入入境事务处网上平台提交通知,免费使用。初次使用者约需10至20分钟完成。
所需资料(实际所需资料以入境处网上平台为准):
- 雇主签证档号
- 雇佣合约号码
- 雇主全名及香港身份证号码
- 外佣全名及香港身份证号码
邮寄/亲身递交/传真
填妥ID407E表格或撰写通知信,可透过以下方式提交:
📮 邮寄地址: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4楼外籍家庭佣工组
📠 传真: (852) 2157 9181
🏢 亲身递交: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地下文件收发小组
📞 网上服务技术支援热线: (852) 3128 8668(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
⚠️重要后果:
- 若合约提前终止,外佣只可获准在香港逗留至合约终止后的两个星期,或至获准逗留期届满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 若外佣逾期逗留,可能遭受刑事检控;协助或教唆者同样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2年
第二步:与外佣确认最后工作日及离港日期
终止合约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并列明正确日期及最后工作日。
以一个月通知终止合约:通知信须列明最后工作日期,并保留解雇信副本,避免信件被私自删改而引起不必要误会。
以一个月代通知金即时解雇:支付代通知金后,外佣须于14天内离港,建议尽早与外佣确认具体离港日期,并签署离港确认书以保障双方权益。
💡 小提醒:若任何一方在没有通知亦没有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下终止合约,必须确保有足够证据。如无合理理由终止合约,不利的一方可向劳工处申诉追讨代通知金。
第三步:签收雇佣合约终止收据及支付所有款项
根据雇佣条例,雇主必须在合约届满或终止后的7日内支付外佣所有应得款项。
💡 小提醒:无论是雇主解雇外佣还是外佣自行辞职,签收和商讨细节时,最好全程录影并安排第三者在场见证。外佣收拾行李离开时,亦建议拍照录影,以免事后出现争拗。
三、终止合约需要支付的款项计算
雇主须向外佣支付以下款项(按适用情况计算):
1. 未发放的工资
结算截至最后工作日的所有应付工资。
2. 代通知金(如适用)
若选择即时终止合约而无须给予一个月通知期,须支付相等于一个月薪金的代通知金。
3. 年假薪酬
雇主在终止外佣合约时,须向外佣支付年假薪酬,以代替其未发放的年假。在每一个假期年内,如外佣已受雇满3个月但不足12个月,亦可享有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4. 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如适用)
| 款项 | 适用条件 | 计算方法 |
|---|---|---|
| 遣散费 | 连续受雇不少于24个月,因裁员而遭解雇或不获续约 | (月薪 × 2/3)× 可追溯服务年资 |
| 长期服务金 | 连续受雇不少于5年,非因严重过失或裁员而遭解雇或不获续约 | (月薪 × 2/3)× 可追溯服务年资 |
*不足一年的服务年期按比例计算。
⚠️遣散费与长期服务金不可同时领取,只能按适用情况取其一。
在职期间膳食津贴:如在职期间雇主未有免费提供膳食,现行标准须每月向外佣支付不少于HK$1,236膳食津贴(2026年现行标准)。此项为在职期间每月持续支付,并非只在终止合约时结算。
5. 回乡机票及膳食交通津贴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合约终止时雇主须支付外佣返回原居地的单程旅费,以及离港途中每天港币100元的膳食及交通津贴(2026年现行标准)。
可否以现金代替机票? 劳工处建议雇主直接为外佣购买包行李托运的机票,而非提供等值现金,以减少外佣收取旅费后只前往邻近地区而非返回原居地的情况。
💡 小提醒:购买机票前,建议先与外佣确认离港日期及目的地,双方签署同意书以保障双方权益。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建议双方均签署收据,并各保存一份副本。
四、外佣提早解约信
根据雇佣合约条款,终止合约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口头通知并不足够,容易被对方拒绝承认。
撰写书面通知时,请注意:
- 列明递交日期
- 列明最后工作日期
- 将信件影印三份:一份由雇主保存、一份交予外佣、一份由雇主另行填妥ID407E表格或通知信提交入境事务处
- 双方在信件副本上签署
💡 小提醒:解约信与提交入境处的终止合约通知书(ID407E)为两份独立文件,请勿混淆。
五、外佣离职后,已购买的外佣保险怎办?
不少雇主有为外佣购买保险,若提早解约,生效期未完的外佣保险可作以下安排:
- 转名至新外佣:雇主通知保险公司后,可将保单转至下一位外佣,惟不会延长保单期限。需留意保单可能在新外佣合约期内到期,届时须为新外佣续保或另购新保单。
- 退保:若不打算聘请新外佣,可选择退保。退保安排及退款金额视乎各保险公司条款,请向保险公司查询。
💡 小提醒:如想保险期无缝衔接,建议留意旧保单到期日,提早为新外佣安排投保。
常见问题 FAQ
问1:如果外佣表现不佳但未达即时解雇的严重程度,我应该如何处理?
可选择以一个月通知期终止合约,但需给予合理原因。 工作表现未符预期或无法和睦相处,均属可以终止合约的理由。然而,雇主应先给予书面警告及改善机会,若情况持续未改善,才正式发出一个月通知。这样做既能建立合理解雇的纪录,也能避免被视为「无理解雇」而招致赔偿申索。雇主须注意,如外佣认为属无理解雇,有权提出补偿申索,由法庭裁决解雇理据是否充分,雇主宜保留相关证据。
问2:解雇外佣时,是否需要支付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有何分别?
视乎服务年期及解雇原因而定:
- 遣散费:外佣连续受雇不少于24个月,因裁员被解雇或不获续约时适用
- 长期服务金:外佣连续受雇不少于5年,非因严重过失或裁员而被解雇或不获续约时适用
两者计算方法相同(月薪 × 2/3 × 服务年资),但不能同时领取。若外佣因自己辞职或即时解雇(因严重过失)而离职,则不符合领取资格。
问3:如果没有在合约终止后7天内通知入境处,会有什么后果?
必须在7天内通知,否则可能违法。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雇主及外佣均有法定责任在合约终止后7天内通知入境事务处处长。若没有按时通知,外佣的逗留期限不会被正式更新;若外佣因此逾期逗留,雇主可能被视为协助或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2年。此外,若未于7天内通报,日后再申请聘请新外佣时,入境处可能会审视雇主过往的遵规纪录。
总结:解雇外佣须知 Checklist
| 步骤 | 事项 |
|---|---|
| 1. 确认理由 | □ 判断适用「一个月通知期」还是「即时解雇」□ 确保理由不属不合理解雇(怀孕、有薪病假、工伤等) |
| 2. 发出通知 | □ 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一般情况)□ 或即时解雇(仅限严重过失) |
| 3. 通知入境处 | □ 合约终止后7天内递交ID 407E(网上、邮寄、传真或亲身) |
| 4. 确认离港安排 | □ 外佣须在合约终止后两星期内离港□ 购买单程回乡机票□ 准备每天$100膳食交通津贴 |
| 5. 计算赔偿 | □ 未发放工资□ 代通知金(如适用)□ 年假薪酬□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如适用)□ 回乡机票及膳食交通津贴 |
| 6. 处理保险 | □ 通知保险公司转名至新外佣或办理退保 |
解雇外佣涉及法律责任和财务计算,建议雇主在决定前仔细考虑,若对条例不熟悉,可谘询劳工处或委托专业雇佣中心协助处理手续,以免误堕法网。
本回答由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